8月1日,经过前期的精密筹划和悉心调研,永川区农转城的户籍制度改革在重庆市率先启动,正式接受符合条件的农民转城市户口的申请。
8月16日,办理转户工作正式开始,一场千载难逢的惠民机遇,为农民变市民开通了绿灯。至8月17日,两天时间里就有1177名农民正式成为了市民。
为何农民有如此高涨的积极性?户籍改革究竟有着怎样的内容和意义呢?18日,记者采访了区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就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进行详细解读。
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永川区户籍制度改革对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惠及民生。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赋予有条件的农民工城镇居民身份,有利于实现同工同权,使农民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
二是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进程。永川城镇户籍人口比重较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集聚城市人口,形成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三是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村居民进城后真正成为城市居民,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四是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城乡资源要素流动渠道不畅,成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交流障碍,有利于加快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等资源流动,提升城乡资源要素价值。
五是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繁荣农村经济。农村人多地少,生产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低,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转户进城,有利于扩大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体系
结合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自然环境、资源承载等因素,分阶段推动人口向城区和小城镇聚集,实现区域内户籍合理转移,逐步建立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体系。
2010-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居民14万人以上,实现转户人口在城区、小城镇的合理布局。2010年力争新增城镇居民8万人以上,2011年力争新增城镇居民6万人以上。
2012-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建立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4万人以上,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36万人以上,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70%以上,力争城区集聚城镇居民55万人,小城镇集聚城镇居民25万人,形成合理流动、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户籍转移。6. 5万名在场镇务工经商3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农民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以及自愿就近到小城镇居住的农村居民,可转为城镇居民,解决其社会保障,处理好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权属问题。4. 7万余名在区内就读的农村籍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保留其个人征地补偿收益权,符合资助条件的继续享受学费、生活费补助,毕业后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1000余名新增退役的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享受城镇义务兵的安置政策。同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 5万余名历年已用地未转非人员,按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原则办理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相关手续,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养老保险。 2600余名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享受城镇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待遇。
户籍准入条件:购房、经商、投靠等均可申请
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原则,适度放宽城区、全面放开场镇落户条件,积极引导本区籍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落户,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
永川城区的条件为:
1.农村居民在城区务工经商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2.农村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入户。
3.农村居民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1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申请小城镇户口的条件为:
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其他规定:
1.农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可迁移入户。
2.城镇年老父母身边无子女,农村子女可投靠迁移入户。
3.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居住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