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要写在心上
来自:永川日报 编辑:李小川 发布时间: 2010-08-20 10:27:32

评论:承诺要写在心上

        开学在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消息称,广西将确保每年投入65亿元助学资金,承诺“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样有真金白银保障的承诺,毫无疑问,不是将承诺写在口上,而是写在心上的结果。

       我们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一个重要的推进方式就是公开承诺。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完成中心任务、推动日常工作作出承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创造一流成果、争当先进单位;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完成工作任务作出承诺,创造优秀业绩、争当先进个人。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根据组织要求、群众期盼和自身实际带头承诺,并通过党建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向党员、群众公开。在无职党员中推行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离退休职工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本着本人意愿、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承诺。这种全覆盖且有具体措施做保障的承诺,不仅是为了更好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活动目标,更重要的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在活动中,以宣誓般的庄重,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整个活动中。

       承诺,不是简单的许诺,更不是随口说出的允诺。承诺,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许以承诺与接受承诺双方之间存在着一种最基本的信任关系。有了这种信任,承诺才具有践行的价值和践行后所应该产生的积极意义。因此,承诺不是脱口而出的豪情迸发,更不是情不自禁的情绪抒发;不是知难而退的遗弃包袱,更不是写在嘴上的堂皇言辞;不是追名逐利的虚情假意,更不是写在纸上的华美文句。

       承诺,需要的是一种责任的勇敢担当,一种无悔的诚信付出,一种无言的践行行为。因此,承诺应该写在心上。因为只有将承诺写在心上,才能为兑现承诺无怨无悔,殚精竭力。

       甘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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