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为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近期委托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及监察指南的编写工作。市环保局成立了农村饮用水源地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监察指南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污放处、生态处、监察总队、永川区、合川区环境监察支队组成编写组。永川区环境监察支队作为渝西片区唯一的编写组成员,承担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察指南》初稿的起草工作。
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写任务,区环保局组织精干力量,结合工作实际,经多方收集相关资料最终完成了初稿的起草工作。指南明确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监察依据、监察内容、监察程序等方面内容。初稿经专家评审进行修改完善后,将于今年3月10日前形成定稿上报环保部监察局。经最终审核后,将是指导全市乃至全国监察人员正确、高效、规范地开展农村生态监察工作的重要工具,对推进和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张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