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为保护和改善我区水环境,防治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饮用水水源后督察要求,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将组织环保、安检等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镇街开展此次饮用水源专项检查。
根据永川区饮用水源保护划分方案的要求,以整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为重点,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后督察工作。全面检查2006年以来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取缔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全面清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养殖、船舶、生活等污染问题。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行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分别为自查阶段、联合执法检查督促阶段、总结评估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从2009年7月25日起至2009年8月25日止。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进一步清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排污口,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集镇,二级保护区内的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不能进入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必须确保稳定达一级标准排放。全面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化品的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储存危化品和经营剧毒化学品形成危险源的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措施,消除诱发饮用水源水质污染隐患。加强对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的监管,消除诱发饮用水源水质污染隐患。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集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市政生活污水必须全部接入污水管网,并设置规范的生活垃圾堆存点。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水上经营性餐饮、娱乐设施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放养畜禽或从事水产养殖,已有的经营性畜禽养殖由区农委实施限期搬迁。日常工作中检查到还未整改落实的影响饮水源的其他问题。(张 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