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公示
来自:永川日报-渝西周刊 编辑:永川袁园 发布时间: 2009-06-08 09:05:54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全国和我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委组〔2009〕35号)精神,在自下而上,层层评选推荐,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拟推荐覃耀维、凌龙等2名个人为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为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为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真实性、公开性,确保推荐对象的典型性、代表性,现将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09年6月8日至16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或要反映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区人事局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事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号

       邮政编码:402160

       监督电话:(023)49822423

       附件:1. 永川区推荐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建议名单

       2. 永川区推荐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建议名单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永川区人事局

       二○○九年六月五日

       附件1:

       永川区推荐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建议名单

       覃耀维,男,1950年7月生,重庆永川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重庆市永川区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1995年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先进工作者”称号,2004年获得国家建设部、人事部先进工作者奖励。

       凌 龙,男,1963年10月生,重庆永川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现任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1987年被四川省重庆市评为优秀团干部。1990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人口普查先进个人。1991年被四川省重庆市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1996年被重庆市政府评为农机水利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被重庆市安委会评为安全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被永川市委、市政府评为“非典”防治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2002-200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附件2:

       永川区推荐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建议名单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职务犯罪侦查局、法警支队、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政治处、办公室、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在职干警85人,现有市级十佳侦查员1名、十佳公诉人2名、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1名、优秀侦查员和优秀公诉人各1名。

       2007、2008年连续进入重庆市检察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2008年1月,荣获重庆市五一劳动奖;2008年1月,被评为重庆市第六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2009年1月,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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