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9年1月 17日在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晓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8年主要工作
2008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指针,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为永川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976件,审结5625件,结案率为94%,为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2478万余元。其中审结刑事案件614件850人,结案率为98%;审结民商事案件3473件,结案率为96%;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2件,结案率为100%;执结民商事执行案件和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200件,执结率为84%。
一、认真履行维护稳定职责,推进平安永川建设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推动治安秩序好转。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盗窃等多发性财产犯罪,从重从快审结此类案件456件744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积极配合全区夏季治安综合整治行动的开展,及时审结涉及的各类刑事案件208件。扎实开展“打击破坏电信、电力设施”专项活动,审结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电信设施、电力设施等案件9件18人。从严惩处偷税漏税、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审结此类犯罪案件5件5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及时审结土地征用、安全管理等领域内发生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19人,其中村社干部3人。某国土所所长陈某伙同他人在土地征用过程中骗取公款40余万元,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二)依法保障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着力减少社会对抗。严格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或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230名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认真贯彻罪刑相适应和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宣告缓刑112人,其中未成年被告人85人,免予刑事处罚4人。注重刑事司法领域内的人权保障,大力维护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举证、辩护等诉讼权利,依法保障321名辩护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部分不予认定15件,改变公诉罪名4件,宣告无罪1件。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缓刑听证”等适合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审判方法。健全被害人权益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及时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2件,为被害人追回赔偿款80余万元,兑现率达84%。
(三)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着力消解不安定因素。围绕北京奥运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认真开展集中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活动,对32件有进京到渝可能的案件进行认真处理,及时办结董某某、马某某等重信重访老案、难案28件。坚持实行院长下访、信访问责等涉诉信访处理制度,开通院长电子邮箱,充分倾听群众诉求。全年院长定期接访、巡回下访共75次,接待来信来访16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520余人次,回复院长电子信箱来信12件。全年办理信访案件98件次,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2%,初次信访率、重信重访率分别下降至1%、18%。高度重视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通过编发《要情专报》、座谈协商等方式,积极参与“港都”、“凤凰城”、“华创”等事关全区信访稳定事项的协调处理,主动建言献策,促进了全区重点信访事项顺利解决。
(四)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合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年共到在永高校、职教院校开展就地开庭、法制讲座等活动16次,到各镇街进行法律宣传服务29次,回访帮教缓刑人员34人次,发表法制宣传稿件420篇(件)。注重发挥诉讼调解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上升至56%。以诉讼联络机制为平台,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积极参与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网络。全年诉讼联络员共协助巡回审理、就地审判案件48件次,参与或协助调解案件210余件;基层法庭参与联调中心调解案件97件。与区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委托调解制度,努力扩大诉调无缝对接的工作范围,共委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74件。加强与公安、国土、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调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推动建立由区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区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执行工作秩序步入规范发展轨道。
二、充分发挥服务发展职能,推动永川经济社会大发展
(一)妥善处理城乡统筹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认真分析城乡一体化建设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精心审理农村土地征用、林权制度改革等引发的新类型案件21件。深入研究解决城乡居民“同命不同价”等司法实务问题,加大对农民特别是农民工权益的司法保护。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案件224件,执行兑现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金390余万元。审慎处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代耕等新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和裁判方式,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妥善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8件。某村民小组将土地承包给康某后,又单方将土地收回承包给谭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村民小组与谭某的承包合同无效。妥善处理镇、村债务问题,推动镇域经济健康发展。
(二)依法推进民心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审判工作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的积极作用,坚定不移地支持民心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全程参与拉法基瑞安参天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为该项目的成功启动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持。妥善处理涉及“物流园区”、“渝西商贸城”等重点工程建设的房屋拆迁、土地交付等案件,积极参与现代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在“物流园区”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邱某拒不搬迁并以暴力手段对抗执行,区人民法院周密组织,采取果断措施,对其房屋予以了强制拆迁。积极化解影响“河道整治”、长江提水等民心工程顺利推进的不利因素,确保正常的施工秩序。在执行蒋某与揭某借款纠纷一案中,揭某因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被冻结执行,拖延在“河道整治”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搬迁,区人民法院多方协调,促使揭某自动搬迁。全年共审理涉及城市规划、旧城改造、镇街污水处理的案件53件,促进城市管理水平上档升级。
(三)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认真贯彻执行《物权法》的规定,审结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纠纷案件188件,努力构建现代财产权属法律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合同法》的规定,坚持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本地和外来企业在房地产开发、商品贸易、交通运输等领域内的发展权益,及时审结买卖、建设、运输等合同纠纷160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准确把握《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审结股东权益纠纷、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8件,积极引导和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加大对金融资产的保护力度,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72件,收回不良金融资产2170余万元。其中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永川支行清理、收回各类不良金融资产1000余万元,为其成功改制创造了条件。
三、妥善解决民生问题,积极促进和谐建设
(一)注重程序便民,完善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强化诉讼引导工作,完善诉讼“绿色通道”,增强司法亲和力。启动案件信息触摸屏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情况。启用群众满意度电子评价系统,由当事人直接对立案人员进行监督,切实解决“脸难看”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速裁程序和庭前调解制度的实务研讨,适用速裁、庭前调解程序审理各类简单民商事案件932件,平均结案周期仅为5.2天,全院民商事诉讼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下降至37天。适当减少诉讼环节,减少非审限、执限用时,努力化解复杂诉讼技巧和较长诉讼周期对人民群众带来的“诉累”。认真贯彻落实“应救尽救”原则,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20余万元,发放执行救助基金近50万元。
(二)注重实体利民,切实维护民生权益。依法、及时、妥善调处事关民生民息的劳动争议纠纷172件、教育服务纠纷15件、医疗合同纠纷4件、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150件、赡养、扶养、养老保险纠纷108件,为“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严格婚姻家庭案件特别是涉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案件的证据审查,成立专门合议庭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和保护力度,共审理各类婚姻家庭案件1235件,对因家庭暴力或一方具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325件案件依法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审查职责,审慎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2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14件,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某煤业公司职工梁某患尘肺病被认定为工伤,为保障梁某的合法权益,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区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支付梁某工伤保险待遇的决定。
(三)注重执行护民,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个案执行兑现率为核心全面调整执行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实施重大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全面提高执行兑现率。全年共执行兑现各类案款6554万余元,个案执结率上升至59%。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清理、执行历年未执行兑现案件,共执结恢复执行案件167件。金满楼公司拖欠华兴公司百万工程款一案,因金满楼公司财产被多家法院查封、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回而十年未执行兑现,区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于2008年6月成功兑现全部案款。严格按照“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财产、穷尽执行对象”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行“执行110”、手机短信执行等工作方式,拓宽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的范围,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找力度,共采取搜查、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117件次,对144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组织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集中执行活动,20余天依法执行该类案件173件,推动了全区依法治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建设,科学谋划法院发展
(一)更新司法观念,明确发展目标。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崇尚创新、追求卓越”暨“大学习、大讨论”等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崇尚创新”的永川精神,全院法官和法官辅助人员的政治、法治、大局、人本、国情和司法公信等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按照重庆法院系统“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发展定位和永川大开放大跨越发展的“三六九”总体思路,从打造“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标杆型、科技型”法院入手,制定五年发展规划,提出了创建全国一流法院的奋斗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蓄足发展动力。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以施行“审判业务带头人”制度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法学理论教育,切实提高全院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能力。全年共撰写法学理论、实务调研及司法统计文章71篇,其中8篇被重庆市级以上刊物采用。以庭审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为重心,坚持开展庭审考评工作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大力提升法官审判业务技能。全年对33名法官进行庭审考评,对5154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庭审考评合格率达到100%,案件质量评查差错率下降至1.9‰,案件上诉改判率下降至7.85‰,发回重审率下降至0.24‰。以打造法官“阳光心态”为抓手,蓬勃开展职工运动会、红歌比赛等群团活动,适时开办法官心理讲座,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弘扬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目标,组织干警积极投身抗震救灾活动,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10余万元。大力提高司法警察技能水平,规范化管理取得突出成效,司法警察大队被授予集体三等功。以重庆法院系统廉政建设“四个一律”规定为要求,积极采取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离岗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法官廉洁司法意识。全年法院集体和个人被重庆市级以上部门表彰12人次,被永川区级以上部门表彰11人次,无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现象发生。
(三)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构建发展平台。进一步健全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以审监庭为主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以纪检监察为主体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以政治处为主体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围绕公开抓规范,围绕规范抓管理,围绕管理抓细节,围绕细节抓监督,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与水平。率先在重庆市基层法院推行新闻发布制度,并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共编发简报、信息79期151条,被上级党政机关采用42条。以强化司法统计工作为抓手,加强审判数据统计分析,为审判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大力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完成机关审判综合大楼迁建工作和第三人民法庭的建设任务。着力提高信息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综合利用水平,启动法院二级网系统和法庭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完成重庆高院审判、执行、信访信息系统的安装运行,分批次进行计算机培训200余人次,64人通过国家公务员计算机考试。初步实现审判流程管理、公文流转、信息上报、政务督查等各项工作的网上运行。启动诉讼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达到档案管理国家一级标准。
五、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切实加强司法民主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区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区委汇报法官职业保障等重点工作和重大工作部署,着力解决法院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贯彻《监督法》,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法官法》情况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及时汇报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办理区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件,满意率达100%。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的交、督办事项32件,办结率为100%。认真落实区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旁听庭审37人次。健全院庭长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走访人大代表32人次,对梳理出的4项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
(二)扩大民主参与,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4件,依法改判2件;办理检察建议2件,依法采纳1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弘扬司法民主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审理案件61件。坚持实行司法监督员制度,注重听取监督意见和建议。继续推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既是全院干警努力的结果,更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协等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关心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区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司法资源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一些案件的审执效率不高。二是法官再教育的方式不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不强,法官职业保障与实际需求还存在差距大、解决难度大的问题。三是便民诉讼网络覆盖面不够广泛,执行难问题和涉诉信访问题仍未得到根本化解。四是个别法官单纯注重案件法律效果,工作方式简单,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没有完全做到案结事了。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区人民法院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抓审判职能,促司法为民,精规范管理,强队伍素质,纵深推进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切实保障永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一、 保稳定促平安,努力维护永川社会稳定
要紧密结合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坚决打击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惩处在扩大内需、增加投资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按照“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的要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和过失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从轻、减轻处罚,适度扩大非罪处理方式;强化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判后回访等措施,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健全群体性案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征地拆迁、民工工资、破产安置等极易诱发群体性纠纷的事件,妥善化解进入诉讼的群体性纠纷,坚决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加强法院与基层民调组织的联动,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继续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有理推定”理念,推行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到立案信访岗位轮岗接访制度,着力培养法官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妥善化解涉诉信访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二、保增长促发展,切实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要深入贯彻落实市高院出台的《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十二条措施》,妥善处理“河道整治”、“森林城市”建设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纷争和法律难题,依法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积极化解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区经济社会的不利影响,妥善审理金融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不良金融债权转让纠纷,切实保障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顺利实施。要本着“扶持、引导、帮助”的原则,合理考虑国际金融形势动荡对企业的客观影响,多用有助于双赢的诉讼调解、司法重整、执行和解等方式,依法、稳妥地调处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民商事纠纷,维持企业“造血”功能,帮助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渡过“严冬”。 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置、工资发放、债权债务处理工作,努力减少经济危机造成的经济社会风险,减轻社会震荡。要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大力开展“审务进园区”活动,为加快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贴心、贴身”的保障和服务。要妥善处理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各类纠纷;妥善处理土地山林确权、流转纠纷,为全区林权制度改革、农业产业化提供法律支持。
三、保民生促和谐,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实现
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强化对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的司法保护,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强立案“窗口”硬件建设,加强诉讼指导,增强司法亲和力,全力保障当事人打一场受尊重的官司。强化速裁程序、庭前调解等便民诉讼机制,通过便捷方式妥善调处人民群众在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等民生领域内的纷争,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在原有法庭所在地设置巡回审判站,加强各镇街和部分偏远村社便民诉讼点建设,加大对诉讼联络员的聘请和培训工作。健全执行救助基金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拓展司法救济途径。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用足用尽执行措施,通过媒体曝光、悬赏执行、限制经营、高消费及出境等方式,努力提高执行兑现率,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兴人才促能力,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紧密结合永川“效能提升和作风转变年”活动的推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解决好全院法官和法官辅助人员的政治立场、群众路线和理想信念问题,倾力打造一支政治“靠得住”、群众“信得过”、自身“有本事”的法院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法官选任及分类管理制度,在审判资源配置上向一线倾斜,通过内挖潜力、优化配置等方式努力缓解“人案矛盾”。继续开展庭审考评等业务练兵活动,练好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基本功。深化“审判业务带头人”培养工作,以先进典型带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建立法官业绩档案管理制度,着力解决法官再教育、学历教育、素质教育和审判技能培训问题,全面提高法官和谐司法能力。完善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体系,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和管理权的监督,对胆敢触碰“四个一律”高压线的,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查处。
五、精管理促规范,提高跨越发展的水平和能力
切实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重点抓审判常态化管理,积极构建管有规范、严有依据、评有标准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着力解决不同环节、不同审判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审判工作的规范运行问题。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程,健全院、庭长办案制度。理顺合议庭、独任法官的审判职责,强化审委会、院庭长对合议庭的监督指导,完善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依法有序地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自行执行权,推行办理案件精品工程。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继续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加强对庭审活动的动态管理。完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简便查询方式,方便当事人时时了解审理、执行进度。以法院内网为依托,建立领导服务、公文流转、业务交流、装备后勤及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的网上运行管理机制,确保于2009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办公自动化。
六、严监督促公正,坚定法院发展政治方向
及时主动向区委汇报法院工作进展情况、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实际困难,抓好司法建议和改革措施的法律风险预测评估,积极争取区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工作,全面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庭审、旁观执行,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重视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采取措施,保证人民陪审员既陪又审,增强裁判的民意基础。
各位代表,新时期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人民法院深感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法院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建设“精美城市、渝西高地、幸福永川”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