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区新发展党员801名
来自:永川日报 编辑:余时容 发布时间: 2009-02-05 09:31:09

       严把“三个关口” 壮大党员队伍

       去年我区新发展党员801名

       本报讯(记者 杨 雪)2月3日,记者从区委组织部获悉,去年,我区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进一步改善了党员队伍结构,共发展新党员801名,截至去年底全区实有党员42984名。

       据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李玉奎介绍,为了给全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去年我区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改善了党员队伍结构。一是强化认识抓保证。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使基层党委和从事党务工作人员自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利用各级党校主阵地作用,通过培训、外出考察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素质;积极推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了培养联系人、支部书记、组织干事、党委书记职责。二是强化质量重培养。去年初,区委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全区的发展党员工作意见,通过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发展重点,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较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狠抓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在宏观上注意把握好五个比例,即退休党员和发展新党员的比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比例、发展新党员中生产一线和管理人员的比例、35岁以下新党员和新发展党员的比例、高中以上学历新党员和新发展党员的比例;通过党校培训、支部培养、联系人帮教、压担培养、实践锻炼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锻炼,切实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力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始终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真正体现党员先进性,突出“德、才”兼备的标准。三是强化制度抓规范。以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为重点,切实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明确了以发展对象和发展计划为重点的公示对象;明确了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内容;明确了公示时间,即在召开党支部大会表决接收预备党员10天前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明确了公示形式,即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基层党委组织实施;明确了公示结果的处理办法,即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对公示对象的问题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进行口头或书面的反映,如无群众反映则可经所在党委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进行表决,如有群众反映,则由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理。

       据悉,去年共发展新党员801名。其中:在岗职工党员302名,占总数的38%;农牧渔民党员428名,占总数的53%;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156名,占农村发展党员的36.1%;妇女党员227名,占总数的28%。高中及以上学历505名,占总数的63%。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员159名,占总数的20%;私营企业主党员2名,占总数的0.2%。生产、工作一线党员727名,占总数的91%。截至去年底全区实有党员4298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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