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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选拔优秀人才力度,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部分处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一)正处级领导职位(4名)
1.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1名;
2.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委员会主任1名;
3.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局长1名;
4.重庆市永川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主任1名。
(二)副处级领导职位(8名)
1.重庆市永川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总工程师1名;
2.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副局长兼总规划师1名;
3.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4.重庆市永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1名;
5.重庆市永川区工业园区港桥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6.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7.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副镇长人选1名;
8.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副镇长人选1名。
二、报考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资格条件
1.任职资格(任职时间统一计算到2008年10月30日)
(1)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正处级职位的应是现任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的领导干部。报考副处级职位的应是现任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或现任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的干部。
(2)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正处级职位的应是现任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任所属下一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满3年的干部。报考副处级职位的应是现任大中型企业部门负责人或任所属下一级企业负责人满3年的干部。
已担任正处级职务的报考正处级职务或已担任副处级职务的报考副处级职务均不受任职时间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以上任职年限可放宽一年。
2.工作年限
具有5年以上工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工龄放宽一年。
3.职位要求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位:应是1968年9月30日以后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相关专业毕业,熟悉经济工作,从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中共党员,党龄2年以上。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委员会主任职位:应是196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工业经济,从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中共党员,党龄2年以上。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局长职位:应是196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工学土建类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城市建设规划,从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
重庆市永川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主任职位:应是1968年9月30以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对外贸易经济,从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英语6级以上或其他外语语种相应等级(面试加试外语口语);中共党员,党龄2年以上。
重庆市永川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总工程师职位:应是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建筑学、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建筑管理或设计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副局长兼总规划师职位:应是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毕业,熟悉规划管理或设计工作,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位:应是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环境工程、环境监察、化学类及相关专业毕业,熟悉环保监测或监督执法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职位:应是196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采矿工程、矿物资源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以及相关专业毕业,熟悉煤炭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重庆市永川区工业园区港桥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副主任职位:应是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经济学、建筑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工业经济或建筑管理。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副镇长人选职位:应是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经济学、建筑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工业经济或建筑管理。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副镇长人选职位:应是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经济学、建筑学、采矿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工业经济或建筑管理或矿山管理。
特别优秀的人员,经区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其它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
三、公开选拔程序
(一)报名
? 凡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结束前,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或由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征得本人同意,改报其它职位。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17∶30。
报名地点: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号区行政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23)49802428(传真)。
报名人员可以直接到报名点报名,也可以以信函(须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时间以信函寄出地邮戳为准。邮编:402160)、传真方式报名。在报名点报名的,报名时须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习、工作、任职等情况)。以信函、传真方式报名的,须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参加笔试前,须带上述材料原件,以备复审。报名登记表可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http://www.cqleaders.com/)、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yc.cq.gov.cn/)、重庆永川网(http://www.ycw.gov.cn/)下载。
(二)资格审查
由报名处工作人员负责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经区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发给笔试通知和《准考证》。每个拟选拔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达不到此比例时,报经重庆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评审委员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最后一名有两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不足5人,则进入面试人员不得少于3人,若少于3人,该职位公选终止。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有多人考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不足3人,则体检不得少于2人,少于2人的,该职位公选终止。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实地调研
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体检合格者,组织实地调研。实地调研主要考察报考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开拓创新和实际操作能力。实地调研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报考者综合成绩按考试成绩、实地调研成绩8:2的比例确定。
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不组织实地调研。
(六)考察
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区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任人选
区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意见。拟任人选做竞职演讲后,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确无合适人选的,经区委常委会研究,该职位空缺。
(八)公示
对区委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有关新闻媒体和拟任人员所在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中经查实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由区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意见,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空缺名额是否从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中重新确定拟任人选。
(九)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对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副处级职务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对其他任用者实行一年的考核期。试用期或考核期满,经考察,对胜任者予以继续或正式任用,不胜任者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工作,重新确定职级。报考前系公务员身份的,保留其公务员身份,其他的,原则上安排在事业单位工作。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23)49812281;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23)49800001。
六、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24日
附件:重庆市永川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