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首批长护险失能人员通过集中评审
将于六月份起享受长护险待遇
渝西都市报讯(渝西都市报记者 张玲)5月24日,永川区医疗保障局组织永川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长护险评估专家,对22名长护险失能申请人员进行了集中评审。
评审现场,6名评估专家分成两组,根据评估员之前进行的现场调查和信息采集情况,通过听评估员介绍情况,看上门采集的影像视频方式,综合申请人的日常生活能力、认知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对申请人的失能情况进行打分评估,把申请人的失能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经综合评估,21名申请人达到重度等级,符合享受长护险待遇条件。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符合享受长护险待遇条件人员经过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于6月份起开始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居家个人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机构集中护理3种服务方式,费用支付标准分别为40元、50元、50元/日·人。